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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11111/2023-2067395
  • 統一登記號:YYLDR-2023-01003
  • 發布機構:岳陽樓區人民政府
  • 信息狀態:
  • 生效日期:2023-04-26
  • 信息時效期:2028-04-26
  •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 公開范圍:全部公開
  • 文號:岳樓政辦發〔2023〕6號
岳陽市岳陽樓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岳陽樓區加快推進金融產業發展激勵政策的通知
來源:岳陽市岳陽樓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04-26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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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YLDR-2023-01003

  岳樓政辦發〔2023〕6號

  岳陽市岳陽樓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岳陽樓區加快推進金融產業發展

  激勵政策的通知

  各鄉、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

  《岳陽樓區加快推進金融產業發展激勵政策》已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岳陽市岳陽樓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4月20日


  岳陽樓區加快推進金融產業發展激勵政策

  第一條  為有效推進岳陽樓區金融產業集聚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招商引企、穩資穩企激勵政策作用,在《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湘政辦發〔2021〕39號)、《中共岳陽市岳陽樓區委辦公室  岳陽市岳陽樓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岳陽樓區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扶植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岳樓辦發〔2020〕27號)、《岳陽市岳陽樓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岳陽樓區促進高端服務業發展激勵政策(試行)的通知》(岳樓政辦發〔2022〕7號)的基礎上,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政策。

  第二條  本政策激勵措施包括開業激勵、辦公激勵(含購地自建或委托代建激勵、購房激勵、租房激勵)、人才激勵和運營激勵。

  本政策適用對象為在岳陽樓區商事登記并實際運營的金融機構、類金融機構(市級總部,不含市級以下分支機構;以下統稱金融機構)。

  本政策所稱金融機構是指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期貨公司等機構。

  類金融機構是指融資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等。

  第三條  金融機構開業激勵

 。ㄒ唬⿲π略O立的市級銀行業機構給予200萬元激勵,新設立的市級保險、證券機構給予20萬元開業激勵。

 。ǘ⿲π略O立的創業(風險)投資公司和創投管理公司、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按照岳樓政辦發〔2022〕7號文件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給予開業激勵。

 。ㄈ⿲π略O立的期貨、信托等其他金融機構按照在岳陽樓區商事登記之日起2年內實繳注冊資本(非獨立法人機構按2年內實到營運資金)的1%給予一次性開業激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對新引進上市企業總部或實繳注冊資本超5億元的金融機構等重大金融項目,經區政府常務會研究后,按“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

  第四條  金融機構辦公激勵

 。ㄒ唬⿲π略O立的金融機構在岳陽樓區購地自建或委托代建自用辦公用房的,按自用辦公用房面積(不含地下建筑面積)10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辦公激勵。激勵資金根據項目實施進度分三階段支付:項目正式開工并完成建設任務的50%后支付20%;項目建設經驗收封頂后支付30%;金融機構開業運營后,以區政府核定的自用辦公用房面積計算第三階段應支付的激勵資金。

 。ǘ⿲π略O立的金融機構在岳陽樓區購買自用辦公用房的,按自用辦公用房購房價款的5%給予一次性購房激勵。激勵資金在金融機構開業運營后兌現。

 。ㄈ⿲π略O立的金融機構在岳陽樓區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前2年每年按2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自用部分租金激勵,且不得轉租。如發現轉租,將依法向該機構全額收回已發放資金。激勵資金在金融機構開業運營后逐年兌現。

 。ㄋ模┠甓愂者_到100萬元以上的存量金融機構因業務發展,在岳陽樓區范圍內購地自建或委托代建、購買、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分別參照上述(一)(二)(三)規定執行。

 。ㄎ澹⿲θ腭v區政府牽頭打造的金融中心辦公的金融機構(包括新設立、區內存量搬遷入駐的金融機構)給予五年房租優惠,其中:前2年實施房租全免,后3年按每年租金總額的50%優惠。金融中心內存量金融機構可參照執行,但機構當年實際繳納稅收總額須大于所用辦公用房當年租金總額,若實際繳納稅收總額小于所用辦公用房當年租金總額,租金差額部分由該金融中心存量金融機構自行承擔。

  第五條  金融機構人才激勵

 。ㄒ唬┙鹑跈C構總部設在岳陽樓區,機構設置、稅收收入穩定的,給予其聘任的高級管理人員(不超過10人)獎勵,獎勵金額參照本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形成的區級財力部分的100計算。

 。ǘ┙鹑跈C構聘任的高級管理人員,自金融機構在岳陽樓區商事登記之日起3年內在岳陽樓區購買自用住房(每人限一套住房)的,給予2萬元一次性激勵。

 。ㄈ┙鹑跈C構總部設在岳陽樓區的,依法依規為其總部聘任的高級管理人員及其家屬的落戶、子女入學、就醫等提供便利,同時按照省、市、區人才引進相關文件精神協助申報國家、省、市、區人才獎勵。

  第六條  金融機構運營激勵

 。ㄒ唬┬略O立的獨立法人金融機構,自在岳陽樓區商事登記次年起3年內,年度納稅首次達到1000萬元、2000萬元、5000萬元的,分別給予其經營團隊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運營激勵。

 。ǘ┬略O立的股權投資類企業,自在岳陽樓區商事登記次年起3年內,年度對岳陽樓區內企業實際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的,按年度對岳陽樓區內企業實際投資總額的1‰給予運營激勵。單家股權投資企業最高年激勵資金不超過100萬元。

 。ㄈ┬略O立的融資租賃企業,自在岳陽樓區商事登記次年起3年內,年度為岳陽樓區內企業實際提供融資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按年度為岳陽樓區內企業實際提供融資總額的0.5‰給予運營激勵。單家融資租賃企業最高年激勵資金不超過50萬元。

 。ㄋ模┬略O立的融資擔保企業,自在岳陽樓區商事登記次年起3年內,年度為岳陽樓區內企業提供擔保業務實際發生額1億元及以上的,按年度為岳陽樓區內企業擔保業務實際發生額的0.5‰給予運營激勵。單家融資擔保企業最高年激勵資金不超過50萬元。

  第七條  合理調配政府性資金資源,區金融辦會同區財政局根據金融機構稅收貢獻等情況,每年度擬定政府財政性資金資源配置及財政性參保資金配置方案,報分管金融副區長審查、常務副區長審核、區長審定。區醫保局、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人社局等區直部門應大力支持轄區內金融機構進社區、進學校、進醫院、進機關、進企業拓展業務。

  第八條  本政策實施的組織領導、激勵原則、激勵程序等按照岳樓辦發〔2020〕27號文件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執行。

  第九條  享受本政策的金融機構,需與區政府指定機構簽訂入駐協議,承諾5年內商事登記不遷離岳陽樓區,不減少注冊資本金,否則全額退回所獲激勵資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單位或個人,當年不予激勵:

 。ㄒ唬┐嬖谕刀、逃稅、抗稅、欠稅等違反稅法規定行為的;

 。ǘ┮蛏鐣伟簿C合治理、安全生產、環境保護、重大質量事故等被“一票否決”或發生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事件的;

 。ㄈ╉椖坎环铣鞘薪ㄔO規劃的;

 。ㄋ模┢髽I不符合產業準入政策的;

 。ㄎ澹┮騿挝环缸镆婪ū蛔肪啃淌仑熑蔚;

 。┢渌婪ú挥杓畹那樾。

  第十條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本政策與《岳陽樓區促進高端服務業發展激勵政策(試行)》相沖突部分,以本政策為準。本政策由區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扶植獎勵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